粤科产字〔2020〕2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 《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反映。 附件:《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25日相关链接:《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政策解读附件:《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原文链接:http://gdstc.gd.gov.cn/zwgk_n/tzgg/content/post_309554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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